• 首页
  • 服务范围
  • 微信咨询
  • 电话咨询

刑事诉讼问答


  • 为未被采取留置措施的被调查人提供法律咨询;
  • 被调查人被留置后,争取与监察委交换意见,并申请变更留置措施;
  • 就被监察委查封、冻结、扣押的可能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处置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 协助收集和提交有助于证明被调查人无罪或罪轻、或违法违规程度较低或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材料,并就证据形式、收集程序合法性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 就监察委在调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侵犯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协助被调查人提出申诉;如被调查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协助其申请复查;如被调查人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协助被调查人申请复审;如被调查人对复审决定仍然不服,协助其申请复核。
  • 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 申请阅卷,以便尽快了解案件事实,制定辩护策略;
  • 向检察机关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或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减少或消除羁押对当事人造成的不利影响;
  • 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
  • 准备自首、立功相关材料,为当事人争取从宽处理;
  • 提交法律意见,根据案件事实,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决定,或者争取检察机关作出其他有利于当事人的认定。
  • 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 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 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调查和收集证据;
  • 参加法庭审理,提出对涉嫌职务犯罪被告人无罪、罪轻或从轻、减轻的辩护意见。
  • 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 代为制作申诉材料;
  • 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 提供涉嫌毒品犯罪刑事辩护的法律咨询
  • 为客户分析、研判涉案行为,结合实践经验制定辩护策略
  • 起草辩护意见、质证意见书等
  • 对羁押、拘留期间的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提供咨询和协助
  • 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意见
  • 协助客户调查取证,进行相关证据的收集固定
  • 进行庭审质证和无罪、罪轻、未遂、有自首立功情节等辩护法律服务
  • 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死刑复核中的辩护
  • 协助客户进行刑事申诉控诉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 走私制毒物品罪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 容留他人吸毒罪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 强迫他人吸毒罪
  •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 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 代为制作申诉材料;
  • 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

接受企事业单位、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进行走私刑事犯罪预防、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

为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企业与个人有效避免行政、司法追究提供经营合法化与合理化设计,提出法律风险咨询意见。税款规划法律服务。

会见犯罪嫌疑人,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走私罪及参与角色、参与程序、罪行轻重进行调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

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就涉嫌走私犯罪案的事实与证据问题向缉私机关、检察机关提出律师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