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约定违约金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呢?-杭州合同律师郑雪娟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的条款。违约金的约定可以起到预防违约、惩罚违约、补偿损失等作用,是合同中常见的条款之一。但是,如何约定违约金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呢?下面我们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和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借款人逾期支付借款本息时,除支付本息外,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借款人提出该违约金数额明显超过借款利息数额或者债权人实际损失数额,并请求予以适当调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违约的情节以及社会通用利率等因素,依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适当调整。”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在约定违约金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 违约金的数额应当与合同标的或者履行利益相适应,不能过高或者过低。如果违约金过高,可能会导致债权人无故获利或者债务人无法承担;如果违约金过低,可能会导致债权人损失无法得到充分补偿或者债务人缺乏履行动力。
- 违约金的数额应当与合同的性质、违约的情节以及社会通用利率等因素相协调,不能与之相悖。如果违约金与这些因素不协调,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公平性和效力。
- 违约金的数额应当与债权人实际损失相匹配,不能明显超过或者低于实际损失。如果违约金明显超过实际损失,可能会构成不当得利或者惩罚性赔偿;如果违约金明显低于实际损失,可能会构成不完全赔偿或者无效条款。
如果合同当事人在约定违约金时没有注意以上几点,可能会导致法院对违约金条款进行调整或者不予支持。
例如,在以下两个案例中,法院就分别对违约金条款进行了调整和不予支持的裁判。
- 案例一: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以100万元的价格向乙购买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房屋一套,并支付了10万元作为定金。双方还约定,如甲未按期支付房款,则每逾期一天向乙支付房款总额10%的违约金;如乙未按期交付房屋,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支付房款总额10%的违约金。后来,因为甲的原因,合同未能履行,乙要求甲支付90万元的违约金。甲不服,将乙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显失公平,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法院最终判决甲向乙支付45万元的违约金。
- 案例二: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甲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向乙租赁其名下的一辆奥迪A6轿车,并支付了3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双方还约定,如甲在租赁期间损坏车辆或者未能及时归还车辆,则应当向乙支付车辆价值(50万元)的10%作为违约金。后来,因为甲的原因,车辆发生了轻微刮擦,乙要求甲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甲不服,将乙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严重不相称,属于明显超过正常水平的过高数额,应当视为无效。法院最终判决甲向乙支付2000元的赔偿金。
法院对于违约金的判断案例
案例一: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宁城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这是一个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案例。浙江城建公司与西宁城辉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西宁城辉公司应按期支付工程款,逾期付款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后来,西宁城辉公司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浙江城建公司便要求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并主张应当参照合同中规定的逾期交工的违约金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由于双方对违约金标准未作出约定,因此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利息等事由予以酌定。浙江城建公司主张参照逾期交工的违约金标准计算,证据不足,不予采纳。
这个案例说明了,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存在,但未明确标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确定违约金的数额。但是,当事人不能随意引用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标准,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对于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借款本金的24%,超过部分无效。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款本金的24%支付违约金。《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但是增加后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借款本金的24%。《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对于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的简要介绍。违约金是一种民事责任制度,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效力和稳定性。在民间借贷中,违约金的设置和计算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等原则,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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